|
|
 加载用户数据.. |
注册 2007-10-25 |
|
发表于:2008-05-10 06:52:52 |
楼主 |
|
|
法院判决--上海进念设计公司败诉!
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经于2008年5月4日下达(2007)沪二中执字第870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认定上海市仲裁委员会的(20070沪仲案字第0195号仲裁裁决所依据的主要证据不足,不予执行!上海进念室内设计装饰有限公司(佳园装潢)装修质量奇差,诬告客户的龌龊原形已经被庄严的法律揭穿!  网上二中院执行裁定书2.JPG [78.82 K] 
|
|
|
 加载用户数据.. |
注册 2006-06-23 |
|
发表于:2008-05-10 13:36:51 |
第1楼 |
|
|
|
 加载用户数据.. |
注册 2007-10-25 |
|
发表于:2008-05-10 22:47:55 |
第2楼 |
|
|
|
 加载用户数据.. |
注册 2007-10-25 |
|
发表于:2008-05-12 08:37:13 |
第3楼 |
|
|
Re:法院判决--上海进念设计公司败诉!
相信法律!  18d248166676a4a9814301612f0de8e5.gif [289.33 K] 
|
|
|
 加载用户数据.. |
注册 2007-10-25 |
|
发表于:2008-05-12 15:26:23 |
第4楼 |
|
|
Re:法院判决--上海进念设计公司败诉!
装修血泪论坛(http://www.zhuangxiuxuelei.com)因讨论震惊全国的“中国装修第一案”遭到几名不明身份黑客的强烈攻击在前些天被迫关闭。现已恢复,请各位网友继续支持本论坛!
|
|
|
 加载用户数据.. |
注册 2007-07-18 |
|
发表于:2008-05-13 10:03:18 |
第5楼 |
|
|
Re:法院判决--上海进念设计公司败诉!
 我们即将为您量身打造一套“休息的港湾”。QQ:347102734 MSN/邮箱:xu5655@yahoo.com.cn
|
|
|
 加载用户数据.. |
注册 2007-10-25 |
|
发表于:2008-05-13 15:08:16 |
第6楼 |
|
|
Re:法院判决--上海进念设计公司败诉!
<!-- 以下内容由sohu社区为您保存 --> 中国装修第一案”中荒唐的仲裁裁决已经被法院推翻!<1238>字节 发生在上海的震惊装修行业“中国装修第一案”现在有了新的进展:曾经广为法律界和装修界人士所诟病的仲裁《裁决书》,即上海仲裁委员会(2007)沪仲案字第0195号裁决现在已经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推翻。
在法律专家解读仲裁《裁决书》(“中国装修第一案”跟踪报道之一)中已经详细分析了这份仲裁书的荒唐与无理。2007年11月1日上午9时,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中国装修第一案”,庭审中业主方提供了录音和书面证明证实进念公司在仲裁庭上提供的《水电煤隐蔽工程验收单》系伪造,而进念公司的员工杨某在仲裁庭上也做了伪证。
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现于2008年5月4日下达(2007)沪二中执字第870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认定上海仲裁委员会的(2007)沪仲案字第0195号仲裁裁决所依据的主要证据不足,不予执行!至此上海进念室内设计装饰有限公司(佳园装潢)装修质量奇差,涉嫌贿赂仲裁员,伪造证据并诬告客户的龌龊原形已经被庄严的法律揭穿!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目前业主方正在积极准备相关材料,将上海进念室内设计装饰有限公司(佳园装潢)违反合同约定、装修质量奇差并伪造证据诬告客户的违法行为诉诸法律,并将就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陆全惠枉法裁决的事实要求有关方面进行严肃处理。
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裁定不予执行这一荒唐的仲裁《裁决书》,是法律公正的完美体现,是法律的胜利,也是广大业主的胜利!
|
|
|
 加载用户数据.. |
注册 2007-10-25 |
|
发表于:2008-05-15 08:20:25 |
第7楼 |
|
|
|
 加载用户数据.. |
注册 2007-10-25 |
|
发表于:2008-05-15 19:36:00 |
第8楼 |
|
|
|
 加载用户数据.. |
注册 2007-10-25 |
|
发表于:2008-05-16 11:47:51 |
第9楼 |
|
|
|
 加载用户数据.. |
注册 2007-10-25 |
|
发表于:2008-05-17 18:53:13 |
第10楼 |
|
|
|
 加载用户数据.. |
注册 2007-10-25 |
|
发表于:2008-05-17 18:53:24 |
第11楼 |
|
|
|
 加载用户数据.. |
注册 2007-10-25 |
|
发表于:2008-05-18 18:58:56 |
第12楼 |
|
|
|
 加载用户数据.. |
注册 2007-10-25 |
|
发表于:2008-05-19 09:47:39 |
第13楼 |
|
|
Re:法院判决--上海进念设计公司败诉!
16.3.7、电线与暖气、热水、煤气管之间的平行距离不应小于300mm,交叉距离不应小于100mm。 这是国家施工规范,再看看进念设计的质量吧  20080229_32cdb69a414d1e13b901Q52wgm3GArLY.jpg [24.35 K] 
|
|
|
 加载用户数据.. |
注册 2007-10-25 |
|
发表于:2008-05-20 08:24:42 |
第14楼 |
|
|
Re:法院判决--上海进念设计公司败诉!
“中国装修第一案”的六大看点 <1168>字节
哈哈,在网上看这个上海进念室内设计装饰有限公司(进念设计佳园装潢)制造的“中国装修第一案”大概有这6个看点: 1. 一个很小的水电隐蔽工程竟然有55项不合格,创世界记录 呵呵,一个一百多平方米的房子装修,仅仅一个水电隐蔽工程就被上海仲正装饰质量检测中心检出有55项不合格,肯定是勇创世界记录。 2. 装修公司连续四次状告同一客户,再创世界记录 客户状告商家的很多,商家状告客户的极少极少!进念设计佳园装潢连续四次状告同一客户,肯定创下了世界记录。这四次官司是在上海仲裁委员会状告客户傅某一次,浦东新区法院状告客户傅某2次(一次告检测中心和傅某,另一次告傅某的公司和傅某),在上海二中院告客户傅某一次。 3. 一个小小的“装修血泪论坛”竟然被索赔30万,又创世界记录 一个小小的“装修血泪论坛”竟然被索赔30万,又创世界记录,厉害!大家输入www.zhuangxiuxuelei.com 看看,这到底是个什么网站,这么值钱? 4. 装修公司连续两次共5个伪证被揭穿,创全国记录 进念设计佳园装潢真是厉害,疯狂伪造证据,又屡屡被客户傅某揭穿。目前是在浦东新区法院被揭穿3个伪证,在上海二中院被揭穿有2伪证,在国外是不是还有更多伪证被揭穿的官司我们不知道,但进念设计佳园装潢这次被揭穿的伪证次数肯定创全国记录了! 5. 装修公司的老板是一个直辖市的人大代表,创上海记录。 上海进念设计佳园装潢的老板黄某是现任上海市人大代表,创下了跟客户打装修官司中最牛的上海装修公司之记录。进念设计佳园装潢的主页上是这么介绍的:“上海进念室内设计装饰有限公司(佳园装潢)成立于1994年10月,是上海最早成立的专业设计及装修公司之一。公司是上海市装修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装饰设计委员会副理事长单位。董事长兼总经理黄振现任上海市人大代表、致公党上海市委常委、金山区副主委、市侨联常委、金山区副主席、市青联委员等社会职务。” 6. 一个装修质量纠纷引起如此多的媒体关注,创全国记录! 看看网上说的,“中国装修第一案”于2007年10月16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后,受到来自《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香港《文汇报》、《国际商报》、《解放日报》、《青年报》、《东方早报》、《新民晚报》、《上海法制报》、《新闻晚报》和《劳动报》等多家媒体的强烈关注,据不完全统计,正式报道“中国第一案”庭审消息的媒体已达500多家,网络转载数万家,创造了中国装修质量纠纷案件在媒体曝光的新记录。
|
|
|
 加载用户数据.. |
注册 2007-10-25 |
|
发表于:2008-05-23 07:26:39 |
第15楼 |
|
|
|
 加载用户数据.. |
注册 2007-10-25 |
|
发表于:2008-05-24 20:19:22 |
第16楼 |
|
|
|
 加载用户数据.. |
注册 2007-10-25 |
|
发表于:2008-05-26 18:12:17 |
第17楼 |
|
|
|
 加载用户数据.. |
注册 2007-10-25 |
|
发表于:2008-05-28 07:10:35 |
第18楼 |
|
|
Re:法院判决--上海进念设计公司败诉!
大家再看看吧  4565.jpg [33.14 K] 
|
|
|
 加载用户数据.. |
注册 2007-10-25 |
|
发表于:2008-05-29 07:51:32 |
第19楼 |
|
|